意见反馈

完成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物业

2019-07-11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内容有关本集团收购位于香港九龙弥敦道498及500号泰盛商业(油麻地)大楼3楼1号、2号及3号办公室的公告(「该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赋予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该物业之收购事项已根据正式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2019年7月1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