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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合规顾问

2019-10-09 00:00:0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及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融资」)因商业原因已相互同意终止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融资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所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起生效(「终止」)。

申万宏源融资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分歧。董事会及申万宏源融资各自确认,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有关终止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A.27条的规定,中州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中州国际融资」)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新合规顾问,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起生效,任期(i)直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其已包括根据上市规则第3A.19条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13.46条就本公司在首次上市日期起计首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本公司财务业绩的结算日,或(ii)直至本公司与中州国际融资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根据其条款予以终止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中州国际融资为一间可进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