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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泰集团盈利预喜

2018-02-23 18:06:00

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本公告。

根据初步评估,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溢利将大幅提升,并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母公司所有人应占利润将不低於去年同期的280%。以上资料为本公司根据综合管理账目以及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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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根据初步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溢利将大幅提升,并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母公司所有人应占利润将不低於去年同期的280%。

董事会相信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母公司所有人应占利润增加主要归因於:i)本集团的运营和管理效率提升,令新车的销售盈利显着增长,及售後服务及延伸业务的表现持续提升;以及ii)本集团品牌组合及网点布局优势持续显现。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本公司根据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详情将以本公司的年度业绩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前公布)披露为准。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