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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2020-03-26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适用法律法规、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李振华先生(「李先生」)及张建先生(「张先生」)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为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李国祥先生和张轶名先生自即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先生及张先生的简历详情如下:

李振华, 35岁,自2007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医学二部担任助理工程师;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在北京市辐照安全技术中心电离室担任工程师;自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在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化学环保部担任主管、高级工程师;自201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技术开发部担任主管、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2007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专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李先生亦为高级工程师。

张建, 35岁,自2007年7月至2017年12月于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外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北京城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主管;自2018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财务管理部担任主管。张先生于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亦为会计师。

李先生及张先生不会就彼获委任为职工代表监事而收取任何酬金。

李先生及张先生已确认,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 (1)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过往三年内亦无于任何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2)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3)其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述含义之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