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任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陈宗裕先生(「陈先生」)因已达退休年龄而提出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11月30日起生效。
陈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对陈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建议委任董事
于2020年11月30日,董事会决议建议委任刘修红女士(「刘女士」)为非执行董事,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刘女士的委任将于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
刘修红女士,53岁,自1997年至1999年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担任财务局基建财务处副处长;自1999年至2004年12月在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担任财务管理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自2005年1月至2014年9月在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在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担任审计部主任;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担任系统工程部书记、副主任;自2019年11月至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担任专职董事,担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01985)及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000777)董事。
刘女士于1989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基建财务信用专业,取得学士学位;于2011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取得硕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期,刘女士并未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过往三年亦未于任何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于本公告日期,刘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未拥有任何关係,或于本公司股份(定义见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
待于股东大会取得股东批准后,刘女士拟将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任期自其委任于股东大会获股东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刘女士将不会就彼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而收取任何酬金。
除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与刘女士之委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v)条须予披露的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上述议案。本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通函及通告。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陈先生辞任非执行董事后,亦不再为董事会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之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之法治委员会成员,自2020年11月30日起生效。根据其职权范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现正在物色合适人员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以替任陈先生,并将于适当时候另行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