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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2021-10-22 00:00:00

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宝宝树集团(「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因胡妙华女士(「胡女士」)辞职,其不再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胡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停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宣佈委任萧頴洁女士(「萧女士」)接替胡女士成为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马烈女士(「马女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何小碧女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另一位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马女士及萧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马女士,29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彼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加入本公司,在董事会办公室担任首席财务官的高级助理。彼主要负责协助首席财务官的日常工作,并参与本公司的财务规划及本公司发展所需的市场研究工作。此外,马女士亦积极参与日常合规事宜,包括筹备╱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以及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工作。

在加入本公司之前,马女士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期间曾于九合创投任职投资经理,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在36氪出任高级分析师。彼在资本市场行业、公司研究与分析及协调投资者进行融资磋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马女士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助理。

马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十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取得会计及金融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获牛津大学颁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萧女士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其为公司秘书服务供应商)之企业服务高级经理,彼于公司秘书范畴拥有逾20年经验,并一直处理香港上市公司、私人公司及海外公司的公司秘书合规工作。萧女士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获认证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及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彼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亦已就马女士是否符合资格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向本公司授出豁免,豁免本公司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期间(「新豁免期」)严格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条件是(i)马女士将于新豁免期内得到萧女士协助;及(ii)倘本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则豁免会被撤回。倘本公司情况发生变更,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豁免。在新豁免期结束前,本公司须证明及寻求联交所的确认,于新豁免期内,马女士受益于萧女士的协助后获得相关经验并有能力履行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下公司秘书的职责,而毋须取得进一步豁免。

董事会谨此感谢胡女士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并藉本机会欢迎萧女士的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