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根据现时获得之资料,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纯利约为人民币3.5百万元至人民币4.5百万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之纯利约为人民币10.1百万元。
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