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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通告 - [其他-杂项]

2021-12-07 00:00:00

本公告由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综合入账关连实体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张智峰先生(「张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一)告知,于2021年12月7日,张先生的兄弟张智帆先生同意认购广州华立投资有限公司(「华立投资」)的0.001%注册资本(「认购事项」),方式为按紧接认购事项前华立投资注册资本的比例注资人民币4,000元。2021年12月7日认购事项完成后,华立投资由张先生及张智帆先生分别拥有99.999%(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元)及0.001%(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元)。

华立投资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华立投资为了便于开展业务,需设立不同子公司,因此,华立投资需增加股东以达成该目的。华立投资为本集团各中国营运实体(「中国营运实体」)的学校举办人,中国营运实体为广州华立学院、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及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华立投资及中国营运实体均由本公司透过结构性合约(「结构性合约」)控制,其财务业绩已合併至本集团的合併财务报表。有关结构性合约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于2019年11月14日刊发的有关本公司全球发售的招股章程。

由于认购事项,已于2021年12月7日订立结构性合约的补充协议,包括补充业务合作协议、补充股权质押协议及张智帆先生配偶的承诺,连同华立投资补充股东协议(统称「补充协议」)。除因新增张智帆先生为华立投资新股东而作出的必要变动外,补充协议并无对结构性合约作出其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