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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4-03-28 00:00:00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乃由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就本公司现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建议修订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其中包括)(i)更新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使其符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佈公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规定以及对上市规则作出的相关修订(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及(ii)纳入若干内务变动(「建议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当中合併建议修订,以取代及摒除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及采纳新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即将召开之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并将于股东在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