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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盈利警告

2020-08-20 00:00:00

本公告乃由兑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业绩之盈利警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仅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根据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与2019年同期的经调整期内利润1约人民币126百万元相比,本集团预期录得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调整期内亏损1介乎约人民币22百万元至人民币25百万元,其主要原因载于该公告。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因此,本公告中包含的信息仅基于对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当前可获得的其他相关信息。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确认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查,并可能会有变动。因此,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预计将于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1本公司将「经调整期内亏损╱利润」定义为期内亏损╱利润,加回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上市开支及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经调整期内亏损╱利润并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规定或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计量指标。经调整期内亏损╱利润用作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应将其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本公司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分开考量,或将其视为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本公司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的替代品。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