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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购回股份

2020-06-24 00:00:00

本公告乃澳洲成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有关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的通函(「通函」)及日期为2019年11月27日及2020年2月27日的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获股东授予一般无条件授权(「购回授权」),根据2019年11月27日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决议,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即252,870,800股份。如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的公告(「该公告」)所述,购回最多占该公告日期时已发行股票总数1.5%的股份(即37,560,000股份)。于该公告日期起,本公司已经购买了37,220,000股份。董事会决定行使其权利,在2020年6月26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购回截至本公告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即49,400,000股份),而在当前购回授权到期后之股份购回,则取决于购回授权于本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新(“可能购回股份”)。可能购回股份的资金可源自公司利润或者,如获公司章程授权,并受澳大利亚公司法所限,亦可动用公司资本购回股份。

可能购回股份将按照组织章程、上市规则、澳大利亚公司法及所有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

可能购回股份将不会导致公众持有的股份数目低于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相关最低百分比。本公司其后将注销购回股份(如有)。

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及最近股份交易价,董事会认为该交易价未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董事会相信可能购回股份能反映本公司对其长期业务展望的信心,并最终令本公司及其股东获益。考虑到本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董事们认为可能购回股份不会对适用于本公司的营运资金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上述情况,董事会认为可能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可能购回股份完全由董事会按市场状况酌情决定。本公司概不保证购回股份的时间、数量或价格,或者可能购回股份是否会完全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