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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2020-05-19 00:00:00

认购新股份

于2020年5月19日,本公司与该等认购人分别订立认购协议。根据该等认购协议,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该等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1.092港元认购合共40,000,000股认购股份,现金总代价为43,680,000港元(相当于约5,628,866美元)。

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10%以及本公司经发行认购股份后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9.09%(假设本公司之股本于该等认购协议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止并无其他变动)。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43,680,000港元(相当于约5,628,866美元),扣除相关开支后,总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43,280,000港元(相当于约5,577,320美元),相当于净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约1.082港元。本公司有意按本公告「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一段所载之方式动用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告日期,各认购人及彼等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认购股份将根据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及认购股份的发行毋须经股东批准。本公司将向联交所提出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之申请。

该等认购协议彼此之间并不互为条件。

由于各项认购事项须待该等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未必能落实进行。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