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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租赁协议

2023-02-01 00:00:00

租赁协议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交易时段后),Regal Haus(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关连附属公司)(作为业主)与HPC Builders(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租户)订立租赁协议,内容有关物业将用作本公司的办公室,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为期14个月。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RegalHaus分别由本公司、王先生及施先生拥有51%、26.95%及22.05%的权益。王先生及施先生各自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由于RegalHaus为关连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本公司须确认物业的租赁为使用权资产。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租赁协议之订立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将被视为本集团进行资产收购。因此,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公司于租赁协议下确认的物业使用权资产的价值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溢利比率除外)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0,000港元,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