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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替任董事

2020-05-22 00:00:00

新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各「董事」)及连同为「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刘乃岳先生(「刘先生」)已委任本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欧阳铭贤先生(「欧阳先生」)为其替任董事(「该委任」),代表彼出席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大会」),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生效。该委任将于大会结束后终止。

欧阳先生,44岁,获委任为本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欧阳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起分别为中国天弓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28)及乐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95)的公司秘书。彼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为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75)的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彼自二零一八年三月起为隽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为胜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82)的公司秘书。自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彼为安悦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45)的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彼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担任中国天弓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为汇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号代号:428)的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彼于会计及审核拥有逾20年经验。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起,欧阳先生于北京体育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瀚洋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03)的会计团队担任管理职位,直至二零一五年一月。

欧阳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彼在澳洲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取得商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在香港浸会大学取得专业会计深造文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欧阳先生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职位,过去三年亦无于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职位。欧阳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欧阳先生在本公司任何股份、债权证或其他证券中,并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条《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权益。

欧阳先生与本公司并无就该委任订立服务协议。欧阳先生不会就出任刘先生的替任董事而获取任何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该委任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