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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与可能出售三明市齐家网及上海正轶股权有关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019-10-30 00:00:00

于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齐煜(作为转让人)与丞家上海(作为受让人)订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当中载列与买卖三明市齐家网及上海正轶相关股权有关的主要条款,其将导致以最高总代价人民币303,874,871元将上海今杰合共70%的股权间接转让予丞家上海。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载列可能出售事项的主要条款。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订约方将于丞家上海圆满完成尽职调查后订立载有与可能出售事项有关的详细条款及条件的正式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上海今杰全资拥有该土地。

上市规则的涵义

兹提述上海齐煜(作为转让人)及上海道杰(作为受让人)于2019年10月18日订立的福建齐屹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关买卖福建齐屹的全部股权,而福建齐屹持有上海今杰的19%股权。经虑及福建齐屹出售事项及可能出售事项均涉及间接出售上海今杰的股权,福建齐屹出售事项及可能出售事项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併计算。

由于按合併基准计算的有关福建齐屹出售事项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可能出售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可能出售事项(与福建齐屹出售事项合併计算)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董事会谨此强调,倘丞家上海所进行的尽职调查结果不圆满,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可能会终止,且不会就可能出售事项订立正式协议。因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