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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于市场上购回股份之意向

2019-06-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股份购回

根据于2019年5月28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之购回授权(「购回授权」),董事获授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购回本公司最多121,027,709股股份(「股份」),于股东週年大会日期占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购回授权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之通函(「通函」)。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本公告日期起其拟行使其于购回授权项下的权力于公开市场上购回股份(「建议股份购回」)。建议股份购回拟动用最多100,000,000港元资金,将由本公司目前可使用之现金储备及自由现金流拨付。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每股股份之实际回购价不得较紧接每次购回前五个交易日的股份平均收市价高出5%以上。

董事会认为,于现行市况下进行建议股份购回反映本公司对自身业务前景及展望充满信心,长期而言将有利于本公司,并为其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亦认为,本公司现有财务资源将足以助其实施建议股份购回,同时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建议股份购回之实施将须遵守购回授权、本公司组织章程之适用条文、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以及适用之香港及开曼群岛法律。由本公司购回的股份将会随后注销。股份购回将不会导致公众持有的股份数目低于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相关最低百分比。

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概无根据购回授权进行股份购回,而本公司根据建议股份购回而可能作出的任何股份购回将视市况而定,且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任何购回股份的时间、数量或价格,亦不保证本公司是否会购回任何股份。因此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