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换股票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该等投资者就发行本金总额不多于35,000,000港元的可换股票据订立认购协议。
发行可换股票据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约为35,000,000港元及34,3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拨作于中国及东南亚扩展业务及投资于技术项目、于孕婴童行业直接向消费者传播垂直广告、作出中后台技术投入,市场推广开支及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合共1,025,662,000股已发行股份。按初步兑换价每股兑换股份0.193港元计算,于可换股票据所附带兑换权获悉数行使时将配发及发行最多181,347,150股兑换股份:相当于(i)在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7.68%;及(ii)假设于本公告日期后本公司股本并无其他变动,相当于可换股票据获悉数兑换时经配发及发行兑换股份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5.02%。
认购协议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兑换股份毋须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将不会申请批准可换股票据在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兑换股份上市及买卖。
由于认购事项受限于认购协议所载多项先决条件,故认购事项不一定会落实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