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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2019-12-1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有关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衢州市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进一步的最新资料,本集团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支付收购事项的代价余额人民币5,463,000元(相当于约6,076,495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