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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科技发售价及分配结果公告 (多档案) (摘要)

2018-02-12 06:45:00

发售股份数目: 460,000,000 股股份(包括322,000,000 股新

股份及138,000,000 股待售股份)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230,000,000 股新股份(经重新分配後调整)

配售股份数目: 230,000,000 股股份,包括92,000,000 股新

股份及138,000,000股待售股份(经重新分

配後调整)

最终发售价: 每股发售股份0.5 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

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

面值: 每股股份0.01 港元

股份代号: 1729

概要

发售价及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 发售价已厘定为每股发售股份0.5 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

?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5港元计算,经扣除本公司应付与股份发售相关的包销佣金以及估计开支後,本公司(不包括卖方将收取的出售待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将收到的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27.7 百万港元。本公司拟按本公告下文「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一段所载方式使用该等所得款项净额。

根据公开发售提出之申请

? 公开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获非常大幅超额认购。本公司收到公开发售项下的有效申请合共19,291 份,认购合共12,348,12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即公开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46,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268.4 倍。

? 由於在公开发售中有效申请的发售股份数目为根据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的100 倍或以上,已采取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 配售与公开发售之间的重新分配」一节所述的重新分配程序。配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合共184,000,000 股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以使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增至230,000,000股发售股份,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50%。

配售

? 配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配售股份稍微地获超额认购,相当於配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414,000,000股发售股份约1.2倍。经公开发售重新分配後,根据配售分配予226名承配人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230,000,000股发售股份,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50%。

? 董事确认,就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配售股份已配发予身为董事、现任股东或股份及╱或本公司附属公司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以及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的承配人(不论是否以其名义或透过代名人)。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包销商或彼等各自的联属公司及牵头经纪或任何分销商的关连客户(如上市规则附录六所载)概无就其本身利益获配售股份发售的任何发售股份。董事进一步确认,配售乃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六载列的股本证券的配售指引而进行。概无配售的承配人於紧随股份发售後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 ( a ) 条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董事亦确认,( i ) 於上市时本公司三大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50%,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 条及第8.24 条的规定;及( i i ) 股份於上市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8.08(2) 条由最少300 名股东持有。

分配结果

? 就公开发售而言,本公司宣布,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以及获接纳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或香港商业登记号(如有提供)码将於下列日期及时间以下列方式提供:

? 最迟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星期一)上午八时正在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time-interconnect.com 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的公告查阅;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八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时正期间透过可24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tricor.com.hk/ipo/result,使用「身份识别搜寻」功能查阅;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星期四)期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电话查询热线(852) 3691-8488 查询;及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期间在本公告下文「分配结果」一段所载收款银行的所有指定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

? 最终发售价、股份发售的踊跃程度、申请结果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星期一)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ww.time-interconnect.com 公告。

寄发╱领取股票

? 以白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 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份,且已提供相关申请表格规定的所有资料及全部或部分成功获分配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本公司公布的有关其他日期的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前往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领取彼等之股票(如适用)。

? 以白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股以下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的股票,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其各自的申请表格所指明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 以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而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申请人,彼等的股票将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发出,并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在紧急情况下於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申请人於黄色申请表格上所指示的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 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申请人,彼等获配发的公开发售股份股票将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发出,并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彼等以电子方式指示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 透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彼等获分配的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退回申请股款

?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 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份并已提供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规定的所有资料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前往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领取其退款支票(如适用)。

?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而部分获接纳或不获接纳的申请人,退款支票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亲身领取但未亲身领取,则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的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股以下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退款支票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的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 透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其申请而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所有退款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存入彼等的指定银行账户(倘申请人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身份提出申请)或彼等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

开始买卖

? 本公司将不会就发售股份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所缴付的申请股款将不会获发收据。

发售股份的股票仅在股份发售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凭证。

? 假设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始於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8,000股股份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代号为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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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价

发售价厘定为每股发售股份0.5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5 港元计算,在扣除本公司就股份发售应付的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本公司(不包括卖方将收取的出售待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将自股份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127.7 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77.4 百万港元或约60.6% 将用於购置生产设施;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22.3 百万港元或约17.5% 将用於自动化及提升资讯科技应用;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2.1 百万港元或约9.5% 将用於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0.6 百万港元或约8.3% 将用於购买并升级生产设备;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2.7 百万港元或约2.1% 将用於提升市场营销工作;及

?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2.6 百万港元或约2.0% 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本公司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拟定用途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根据公开发售提出之申请

公开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获非常大幅超额认购。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申请登记时,已就合共12,348,12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即根据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46,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约268.4 倍)接获合共19,291份有效申请,包括(i)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公开发售有效申请。

於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认购合共12,348,12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的19,291 份有效申请中:

? 18,915 份认购合共5,584,120,000 股发售股份的有效申请乃就总认购金额为5.0 百万港元或以下(按最高发售价0.5 港元计算,不包括1.0% 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的公开发售股份(相当於分配至公开发售甲组初步可供分配的23,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约242.8 倍)而提出;及

? 376份认购合共6,764,000,000股发售股份的有效申请乃就总认购金额为5.0百万港元或以上(按最高发售价0.5 港元计算,不包括1.0% 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的公开发售股份(相当於分配至公开发售乙组初步可供分配的23,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约294.1 倍)而提出。

一份申请因支票无法兑现而遭拒绝受理。一份因未按申请表格指示填妥的无效申请已被识别并遭拒绝受理。36 份认购合共2,568,000 股股份的疑属重复申请已被识别并遭拒绝受理。概无认购超过23,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即公开发售甲组或乙组初步可供认购的23,000,000 股公开发售股份的100%)的申请被识别。由於在公开发售中有效申请的发售股份数目为根据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的100 倍或以上,已采取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 配售与公开发售之间的重新分配」一节所述的重新分配程序。配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合共184,000,000 股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以使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增至230,000,000 股发售股份,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的50%。可供认购及有效申请的公开发售股份乃根据本公告下文「公开发售的配发基准」一段所载基准有条件分配。

配售

配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配售股份稍微地获超额认购,相当於配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414,000,000 股发售股份约1.2 倍。经公开发售重新分配後,根据配售分配予226 名承配人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230,000,000 股发售股份,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50%。

董事确认,就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配售股份已配发予身为董事、现任股东或股份及╱或本公司附属公司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以及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的承配人(不论是否以其名义或透过代名人)。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包销商或彼等各自的联属公司及牵头经纪或任何分销商的关连客户(如上市规则附录六所载)概无就其本身利益获配售股份发售的任何发售股份。董事进一步确认,配售乃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六载列的股本证券的配售指引而进行。概无配售的承配人於紧随股份发售後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董事亦确认,(i)於上市时本公司三大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公众人士所持股份的50%,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条及第8.24条的规定;及(ii)股份於上市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8.08(2) 条由最少300 名股东持有。

公开发售的配发基准

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股份发售的条件」一节所述条件达成後,公众人士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提出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有效申请将按下文所载基准有条件分配:

甲组

获配发股份数目

占申请股份数目

申请股份数目 有效申请数目 分配╱抽签基准 的概约百分比

8,000 6,289 6,289 名申请人中的3,774 名获得8,000 股 60.01%

16,000 2,059 2,059 名申请人中的1,277 名获得8,000 股 31.01%

24,000 1,678 1,678 名申请人中的1,056 名获得8,000 股 20.98%

32,000 620 620 名申请人中的396 名获得8,000 股 15.97%

40,000 1,769 1,769 名申请人中的1,139 名获得8,000 股 12.88%

48,000 232 232 名申请人中的151 名获得8,000 股 10.85%

56,000 180 180 名申请人中的118 名获得8,000 股 9.37%

64,000 157 157 名申请人中的104 名获得8,000 股 8.28%

72,000 131 131 名申请人中的87 名获得8,000 股 7.38%

80,000 595 595 名申请人中的396 名获得8,000 股 6.66%

88,000 385 385 名申请人中的257 名获得8,000 股 6.07%

96,000 1,136 1,136 名申请人中的760 名获得8,000 股 5.58%

120,000 692 692 名申请人中的468 名获得8,000 股 4.51%

240,000 495 495 名申请人中的345 名获得8,000 股 2.32%

360,000 702 702 名申请人中的498 名获得8,000 股 1.58%

480,000 157 157 名申请人中的113 名获得8,000 股 1.20%

600,000 159 159 名申请人中的116 名获得8,000 股 0.97%

720,000 81 81 名申请人中的67 名获得8,000 股 0.92%

840,000 83 83 名申请人中的77 名获得8,000 股 0.88%

1,000,000 321 8,000 股,另321 名申请人中的14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83%

1,400,000 140 8,000 股,另140 名申请人中的46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76%

1,800,000 132 8,000 股,另132 名申请人中的78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71%

2,200,000 134 8,000 股,另134 名申请人中的112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67%

2,600,000 41 16,000股,另41名申请人中的3名获得额外8,000股 0.64%

3,000,000 91 16,000 股,另91 名申请人中的26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61%

3,600,000 45 16,000 股,另45 名申请人中的28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8%

4,200,000 64 16,000 股,另64 名申请人中的58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5%

4,800,000 47 24,000 股,另47 名申请人中的10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4%

5,400,000 50 24,000 股,另50 名申请人中的24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2%

6,000,000 80 24,000 股,另80 名申请人中的66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1%

7,000,000 21 32,000股,另21名申请人中的9名获得额外8,000股 0.51%

8,000,000 24 40,000 股 0.50%

9,000,000 39 40,000 股,另39 名申请人中的25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0%

10,000,000 86 48,000 股,另86 名申请人中的22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0.50%

总计: 18,915

乙组

获配发股份数目

占申请股份数目

申请股份数目 有效申请数目 分配╱抽签基准 的概约百分比

12,000,000 137 240,000股 2.00%

14,000,000 8 264,000股,另8名申请人中的1名获得额外8,000股 1.89%

16,000,000 19 280,000股,另19 名申请人中的17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1.79%

18,000,000 20 304,000股,另20 名申请人中的13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1.72%

20,000,000 24 328,000股,另24 名申请人中的6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1.65%

23,000,000 168 352,000股,另168 名申请人中的163 名获得额外8,000 股 1.56%

总计: 376

分配结果

就公开发售而言,本公司宣布,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以及获接纳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或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於下列日期及时间以下列方式提供:

? 最迟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星期一)上午八时正在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time-interconnect.com 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的公告查阅;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八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时正期间透过可24 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tricor.com.hk/ipo/result,使用「身份识别搜寻」功能查阅;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星期四)期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电话查询热线(852) 3691-8488 查询;及

?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期间在本公告下文所载收款银行的所有指定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港岛区 太古城分行 太古城海星阁G1006

九龙区 佐敦道分行 佐敦道23-29 号新宝广场1 楼

蓝田分行 蓝田启田道49 号12 号铺

新界区 屯门新墟分行 屯门乡事会路雅都花园商场G13-G14 号

最终发售价、股份发售的踊跃程度、申请结果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ime-interconnect.com公告。

寄发╱领取股票

以白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 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份,且已提供相关申请表格规定的所有资料及全部或部分成功获分配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本公司公布的有关其他日期的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前往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领取彼等之股票(如适用)。

以白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 股以下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的股票,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其各自的申请表格所指明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以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而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申请人,彼等的股票将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发出,并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在紧急情况下於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申请人於黄色申请表格上所指示的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申请人,彼等获配发的公开发售股份股票将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发出,并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彼等以电子方式指示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透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彼等获分配的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或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下午五时正前查核并向香港结算报告任何不符之处。

退回申请股款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 股或以上公开发售股份并已提供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规定的所有资料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前往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领取其退款支票(如适用)。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而部分获接纳或不获接纳的申请人,退款支票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亲身领取但未亲身领取,则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的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 股以下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退款支票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的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

透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其申请而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所有退款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一)存入彼等的指定银行账户(倘申请人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身份提出申请)或彼等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

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确认,於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後,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 将於上市後由公众人士持有,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 条订明的最低百分比。

开始买卖

本公司不会就发售股份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所缴付的申请股款将不会获发收据。发售股份的股票仅在股份发售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凭证。

假设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始於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8,000 股股份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代号为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