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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有关4S店及商业体项目的委托开发管理协议

2019-07-04 00:00:00

绪言

为减低项目开发成本,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本公司与广泽房地产订立委托开发管理协议,据此,本公司委托广泽房地产为本集团所拥有4S店及相关商业体项目的开发、新建及改扩建提供全面的管理和协调服务。董事相信委托广泽房地产根据委托开发管理协议提供服务预计将可以有效降低4S店和商业体工程的成本和开发建设风险,及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为其项目采用一致及有组织的进度、质量监控及管理程序,从而推动及促进实现集团4S店网络扩张的目标。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委托开发管理协议项下交易按上市规则界定之相关百分比率(利润率除外)超过0.1%但低于5%,故委托开发管理协议及其项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可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以及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须公布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