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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

2019-04-02 00:00:00

兹提述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及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刊发的公告(「该等公告」)及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刊发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建议分拆及建议上市。兹提述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由东正刊发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刊发的补充招股章程修订及补充),内容有关全球发售。除文表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该通函及招股章程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为配合本集团打造差异化及专业汽车金融服务品牌的长期发展战略及东正建议上市,邵永骏先生(「邵先生」)分别是本公司和东正执行董事,邵先生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以专注于东正汽车金融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工作。邵先生之辞任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生效。邵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及本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邵先生于任内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