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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A股发行方案

2019-04-30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19年4月30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其中包括)关于筹划A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满足本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实现本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的可持续性增长,本公司拟寻求合适的权益性融资方案解决本公司融资问题。经综合考虑,本公司拟开始筹划A股发行方案(「本次筹划发行」)。

一、本次筹划发行的理由和目的

随着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冬奥会场馆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工程的实施,本公司正迎来大发展、大跨越的重大历史机遇。

实施A股发行将有利于本公司打通境内外融资管道,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本公司的品牌形象,助力业务长远战略发展,实现本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的可持续性增长。

二、拟开始筹划A股发行方案

基于上述理由和目的,本公司拟开始筹划A股发行方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筹划发行工作,根据《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可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与本次筹划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实施本次筹划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的编写、辅导备案、信息披露以及申请上报等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本次筹划发行的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筹划发行方案制定完善后,将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以就发行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审议。

本次筹划发行存在不确定性,概不保证本次筹划发行将会落实进行,而A股发行方案须待(其中包括)董事会、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结合中国资本市场情况方可作实。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