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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

2024-05-20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5月20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作为卖方)与保定乾德及保定干耀(作为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及保定乾德及保定干耀同意购买中为建筑合计100%的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5%但全部有关比率均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鉴于出售事项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受限于若干条件,且可能会或不会完成,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H股时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