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要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发佈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份购买协议及要约(「该联合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股份购买协议
要约人及本公司(获卖方告知)欣然宣佈,完成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落实。紧随完成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实益拥有602,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60.2%。
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于完成后,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要约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购的所有已发行股份提出要约。源盛证券将按照将载于根据收购守则将发出之综合文件之条款代表要约人提出要约。
寄发综合文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载有(其中包括)(i)要约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款及应否接纳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iv)相关接纳及转让表格之综合文件根据收购守则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