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由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根据本公司之现时估计及对本公司目前可得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最近期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可能较二零一八年同期减少30%至40%。预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二零一八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i)于租赁届满后,来自汉南港之仓库租赁收入减少;及(ii)来自沙洋港及石牌港之政府资助减少所致。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后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并可能于进一步审阅后作出调整。本集团之实际业绩亦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例如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投资物业公平值之专业估值。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业绩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之中期业绩公佈中披露,而该公佈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末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