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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有关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2020-12-29 00:00:00

兹提述宏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提供财务资助。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有关借款人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之进一步资料。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借款人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朱健先生、王俊先生及汤璟先生。借款人(包括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担保人各自为独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