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须予披露的交易 - 成立合营企业

2020-01-17 00:00:00

成立上海合营企业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1月17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米技上海与合营伙伴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i)成立上海合营企业以投资上海项目;及(ii)规定彼等各自于上海合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于成立后,上海合营企业将(i)由米技上海及合营伙伴分别拥有60%及40%;及(ii)入账作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合营企业拟将投资上海项目,该项目涉及收购目标土地,用作建设生产厂房、办公室、研发中心、员工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上海项目预期将扩大本公司的产能及提升生产面向零售及商业客户的智能厨房用具的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组合,并为本集团提供充足空间集其生产设施、办公、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于一体,从而让本集团能够拓宽其收入来源、增加其市场份额及更高效地管理其业务营运。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交易计算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