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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

2024-07-03 00:00:00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Energy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 Lt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13)持续关连交易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订立2021年至 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由于物业管理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于2024年7月3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百事吉订立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根据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百事吉同意继续向本集团提供若干物业管理相关及其他服务,直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能源投资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且百事吉为能源投资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能源投资集团及百事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 比率超过0.1%但低于5%,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 1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订立2021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由于2021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 于2024年7月3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百事吉订立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根据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百事吉同意向本集团提供若干物业管理相关及其他服务,直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2024年7月3日(交易时段后) 订约方:(1)本公司 (2)百事吉 期限:自协议生效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须在获订约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主体事项百事吉同意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定价政策及付款条款载列如下: (a) 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百事吉将根据本集团提供的范围及标准,向本集团指定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环境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公共 区域工程及维修、维修服务及停车位维护服务。 定价政策: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费应在公平磋商后厘定,并考虑(倘适用)物业的性质、将予管理的总楼面面积、物业的位置、服务范围、现行市场费率 及历史交易金额等因素。受定价政策的规限,百事吉与本集团可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通过订立补充协议修改将根据具体服务协议支付的服务费。 – 2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付款条款:付款应根据将订立的具体服务协议作出。 (b) 专项服务 服务范围:百事吉将根据本集团提供的范围及标准向本集团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用餐服务、外卖服务及餐饮服务)、 绿化服务、室内清洁及家政服务以及行政前台服务。 定价政策:专项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费应在公平磋 商后厘定,并考虑(倘适用)将予管理的总楼面面积、物业的性质、物业的位置、服务范围、现行市场费率及历史交易金额等因素。 付款条款:付款应根据将订立的具体服务协议作出。 (c) 其他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百事吉将根据本集团提供的范围及标准 提供其他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废料清理、大理石清洁、项目启动前的地毯清洁及外墙清洁、 室内清洁、维修、消防安全、为业主专属区域提供 环境维护服务的物料采购,以及本集团要求的其他物业服务。 定价政策:其他物业服务的服务费应在公平磋商后厘定,并考虑(倘适用)物业的性质、将予管理的总楼面面积、物业的位置、服务范围、现行市场费率及历史交易金额等因素。 付款条款:付款应根据将订立的具体服务协议作出。 – 3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d) 汽车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百事吉将向本集团提供车辆租赁,以作本集团业务用途。 定价政策:汽车租赁服务的服务费应在公平磋商后厘定,并考虑(倘适用)将予租赁车辆的数量、车辆型号及牌照、车辆状况、租赁期限、现行市场费率及历史交易金额等因素。 付款条款:付款应根据将订立的具体服务协议作出。 (e) 办公及福利用品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本集团可能透过向百事吉提供所需办公 及福利用品的清单,向百事吉采购所需办公及福利用品。 定价政策:采购服务的服务费应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考虑(倘适用)将予采购产品的种类及数量、交货时间及现行市场费率等因素。 付款条款:付款应根据将订立的具体服务协议作出。 具体服务协议: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可根据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 议的协定条款,视拟进行的实际交易需要与百事吉订立具体服务协议。该等具体服务协议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所有交易均应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 4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历史交易金额及年度上限有关2021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的历史交易金额 以下载列2021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的历史交易金额及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 历史金额年度上限历史金额年度上限历史金额年度上限(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3952505103000005347869.70103000007717073.9110300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百事吉提供的物业管理相关及其他服务而应付的服务费总额约为人民币1826900元。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及其厘定基准 根据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应付百事吉的最高服务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6300000元。 于厘定应付最高服务费金额时,本公司已考虑 (i)本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向百事吉支付的历史服务费金额;(ii) 所需物业管理相关及其他服务的范围,以及需要此类服务的本集团附属公司及员工的数量;及 (iii)合理的缓冲以应付本集团的营运需求及提供该等服务的劳动力成本和物价成本上升的可能性。 订立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百事吉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及维修服务。自2017年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前,百事吉一直向本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与独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相若或不逊于后者。由于2021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协议已于 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决定通过与百事吉订立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以 延续持续关连交易,直至2024年12月31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乃按 (i)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及 (ii)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条款而订立。 由于何京先生、汪元春先生及谢佩樨女士为水电集团提名的董事,彼等已自愿就批准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于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概无其他董事须就批准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的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 5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内部控制措施 为确保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及关连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本公司已采取以下内部控制程序: (i) 本公司的办公管理部门将定期监察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并基于本集团已产生之服务费金额评估年度上限是否有可能超出。在必要情况下,于年度上限超出之前,本公司的办公管理部门将会把该问题连同建议修订的年度上限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交予董事会,以供董事会考虑及在适用情况下遵守有关修订年度上限的适用上市规则; (ii) 在订立任何具体服务协议之前,本公司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部门、财务资产部门及办公管理部门)的人员以及本公司不时委聘的法律顾问将审阅 及评估交易的具体条款及条件,以确保其与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相一致。 办公管理部门亦会考虑物业面积、房间数量、绿化需求、日常维护及周边同 等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费水平等因素,并确保具体服务协议项下的服务费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及 (iii)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将对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 进行年度审阅,并根据上市规则提供年度确认,确认交易是否按照协议条款及本集团的定价政策措施进行,并确认所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及可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比。 有关各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四川省宜宾市一家垂直综合电力供应商及服务供应商,具备覆盖发电以及电力分配及销售的全面供电价值链。 百事吉为一家于2012年1月4日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及维修。 其为能源投资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能源投资集团由四川发展公司全资拥有,而四川发展公司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四川省财政厅分别持有90%及10%权益。 – 6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能源投资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且百事吉为能源投资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能源投资集团及百事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 率超过0.1%但低于5%,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21年至2023年物业指百事吉与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订立的物业管 管理协议」理协议,内容有关百事吉向本集团提供若干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指百事吉与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订立的物业管理 协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百事吉于直至2024年12月31日向本集团提供若干物业管理相关及其他服务 「年度上限」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2024年物业管理框架协议应向百事吉支付的服务费年度上限人民币6300000元 「百事吉」指四川省水电集团百事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为能源投资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会」指董事会 「主席」指董事会主席 「本公司」指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13),一间于中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7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控股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由中国公民及╱或中国企业实体以人民币认购或列作缴足 「能源投资集团」指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已于联交所上市「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水电集团」指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 指 内资股及H股 – 8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四川发展公司」指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有限责任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承董事会命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京 中国四川省,成都,2024年7月3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何京先生、汪元春先生及谢佩樨女士;非执行董事为韩春红女士、陶学庆先生、梁红女士、吕艳女士及孔策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 建江先生、何真女士、王鹏先生、李坚教授及何茵女士。 *仅供识别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