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龙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所得的初步资料,预期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会录得介乎5.8百万澳元至7.2百万澳元的纯利,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净亏损9.5百万澳元。纯利得以改善,反映黄金平均价格较高及黄金生产增加。主要根本因素如下:
(a)随着本集团在2018年于Orivesi矿(「Orivesi」)上部进行开发活动后,Orivesi矿区的地下矿场生产的高品位矿石于2019年大幅上升;
(b)于2019年对平均品位为每吨9.4克黄金的高品位Orivesi矿石进行的加工,该批矿石原定于2018年最后两个星期进行加工,但由于营运问题而出现延误;及
(c)诚如2019年9月10日所公佈,于瑞典北部的Svartliden工厂开始对自Faboliden金矿开采的首批矿石进行加工。
本公司尚未落实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未经本公司的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定于2020年3月9日(香港时间)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