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有关配售事项所得款项用途的最新消息
兹提述龙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21年要用1月2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一般授权完成配售20,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配售事项」),其中本公司收到所得款项净额39.6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支付部分与本公司于芬兰及瑞典的业务有关的多项环境保证金。诚如本公司2022年年报所披露,所得款净额预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用于上述用途。
本公司谨此说明,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24.6百万港元(约4.6百万澳元)支付与本集团位于芬兰的Jokisivu金矿有关的2.8百万欧元环境保证金。本公司可于完成复垦工作后向地区国家行政机关申请逐步解除环境保证金。所得款项净额中的未动用金额15.0百万港元(约2.9百万澳元)预期仍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动用。
未动用金额的预期时间表取决于处理其余正在进行的上诉所花费的实际时间、本公司及╱或第三方其后作出的任何进一步上诉以及法院对本集团结算环境保证金的最后期限的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