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
及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龙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所得资料,以及对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报告期间」)将会录得介乎约0.01百万澳元至0.10百万澳元的纯利,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相应期间」)的纯利为3.6百万澳元,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或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或审阅。
报告期间预期纯利减少,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a) 与深层采矿(包括额外地面支持、加工矿石及精矿所使用的化学品及试剂增加)
有关的成本增加,以及由于目前通胀环境导致的价格上升;
(b) 报告期间以下货币(即美元兑瑞典克朗、美元兑欧元、澳元兑瑞典克朗、澳元兑
欧元及澳元兑港元)汇率波动,导致未变现外汇亏损增加;及
(c) 与矿石储量减少相关的折旧及摊销开支增加。
本公司尚未审定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中期业绩,包括中期业绩会否因非流动资产持续减值评估而受到重大影响。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而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实际业绩或有别于本公告的披露内容。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计划于2023年8月25日(香港时间)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