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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6-10 00:00:00

本公佈乃由致丰工业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其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初步审阅,并综合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六月的销售出货计划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将录得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约8.0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14.7百万港元。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许多国家为遏制COVID-19的传播而实施封锁和社交隔离措施,导致本集团收益减少;

2.中美贸易紧张局势的扩大以及全球商业和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客户需求减少;及

3.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设施及全球供应链的中断导致生产量及产品交付延迟。

儘管如此,过去五个月本集团一直能够保持强劲的营运资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营收可再度增长。

由于本公司尚未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佈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其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初步审阅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佈所披露的资料。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佈,该公佈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