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致丰工业电子盈利警告

2018-06-15 19:19:00

本公布乃由致丰工业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独立核数师及╱ 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并综合本集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销售出货计划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录得减少,可能会是二零一七年同期应占溢利的30%至50%。预期溢利减少主要是由於原材料短缺而导致原材料成本大幅增加及直接工资增加使得毛利受压。

由於本公司尚未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基於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及╱ 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有别於本公布所披露的资料。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布,该公布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载。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