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浩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冯志坚先生(「冯先生」)致力发展其个人业务,故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及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冯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仅此衷心感谢冯先生于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