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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05 00:00:00

本公告乃由致浩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当前可获得的资料的初步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比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净亏损约一千二百五十万港元,预计本集团截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净亏损介乎二千五百万港元至三千万港元之间。

相关预期净亏损增加主要可归因于:

(i)本集团的建筑及工程服务毛利显着减少,原因是:

在处理某些斜坡工程时产生的额外建筑成本(a)施工地盘无法预计之地质困难;及(b)因若干工程进度的延误而需投放额外资源;及

若干毛利率相对比较高的项目已经在截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及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完成,本年度整体的斜坡工程合同毛利率下降;及

(ii)由于两个分包商的财务出现困难导致可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包括预付分包商及为分包商代支的物料及费用)产生不确定性,因此确认减值亏损介乎于一千五百万港元至一千八百万港元之间。

由于本公司仍在进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报告定稿,本公司所截资料仅以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当前可获得的资料而得出,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上述资料经董事会及本公司核数师作最后覆核后可能会作出进一步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参阅本公司之有关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内容,该公告将按上市规则预期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