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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之补充公告

2019-06-17 00:00:00

兹提述首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年度业绩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年度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范畴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集团核数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数师」)已于刊发年度业绩公告前,已书面同意,年度业绩公告内所载本集团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之数字,与本集团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核对一致。核数师在这方面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佈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之核证聘用,因此,核数师并不对年度业绩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本补充公告乃作为补充年度业绩公告之用,应与年度业绩公告一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