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该计划及确认削减资本
于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呈请聆讯上,大法院在并无提出修订下批准该计划。大法院亦于同日在同一聆讯上确认削减已发行股份数目。
预期生效日期
该计划预期将于2020年2月27日(星期四)(开曼群岛时间)生效。
当该计划生效后,本公司将另发行公告。
建议撤回股份上市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提出申请撤回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而联交所已批准自2020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起撤回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惟须待该计划生效后方始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