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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关于主要交易之通函

2019-07-31 00:00:00

兹提述华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有关收购事项之公告(「该公告」);及(ii)日期为2019年7月9日内容有关延迟寄发有关收购事项之通函之公告「(延迟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中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物业框架合作合同项下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资料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进一步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确定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已获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而寄发通函预期将顺延至2019年8月21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