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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失效

2019-01-31 00:00:00

兹提述(i)中国普甜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79,840,000股新股份;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及2018年12月10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长认购事项的最后完成日期(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认购协议(经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之补充协议所修订),认购事项须待先决条件于经延长的最后完成日期(即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或认购协议之订约方可能共同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达成后,方告完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认购协议所载之第(ii)条及第(v)条先决条件尚未满足及认购协议之订约方未能达成任何进一步协议。因此,认购协议及其项下之所有权利及义务已相应停止及终止,且订约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偿(惟不损害订约方就任何先前违反事项应有之权利)。

董事会认为,认购协议失效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