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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外部监事

2021-06-08 00:00:00

兹提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的2020年度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及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建议重选及委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有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拟设置外部监事,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设置外部监事须待修订公司章程获股东週年大会及山东银保监局批准后,方可生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王艳女士(「王女士」)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建议委任外部监事」)。王女士的外部监事任职须待股东週年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获股东週年大会及山东银保监局批准后生效,且届时王女士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

建议委任外部监事在股东週年大会上获批准后,王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王女士作为外部监事的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作为外部监事,王女士将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本公司将向王女士支付税前每年人民币8万元。

王女士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艶女士,49岁,在会计领域有逾23年的经验。1998年7月至2010年1月,王女士在青岛琴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部门主任、副所长。2010年2月至2013年12月,她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任副所长。2014年1月至2020年10月,她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任副所长。2020年11月至今,她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任副所长。王女士于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于2014年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并于2018年获得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女士在本公司并未担任任何职位,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1)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2)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及(3)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与建议委任王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有关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及香港联交所注意,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一般资料

王女士的外部监事任职资格须待股东週年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获股东週年大会及山东银保监局批准后生效,且届时王女士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

本公司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建议委任外部监事。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外部监事及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的补充通函将于2021年6月11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