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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0-09-03 00: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本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鲁信集团」)通知,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信创投」)之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高新投」)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本公司之4.83%股权,合计225,000,000股内资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予鲁信集团,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14元,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86,315,000元(「本次建议股权转让」)。

本次建议股权转让乃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佈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于本公告日期,鲁信集团持有鲁信创投之69.57%股权,鲁信创投及山东高新投分别为鲁信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之非全资子公司。由于鲁信创投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建议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需遵守中国适用法律法规及经鲁信创投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于本公告日期,本次建议股权转让尚未完成。

于本公告日期,鲁信集团持有本公司约52.96%的股权(包括直接持有约48.13%股权及通过鲁信创投间接持有约4.83%股权,均为本公司内资股股份)。假如本次建议股权转让能如期完成,鲁信集团将直接继续持有本公司约52.96%的股权,其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建议股权转让对本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