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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8-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归属于股东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上升约50%至60%。董事会预期,该增加乃主要归因于下列因素:(i)本集团的信托业务之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有所增加;(ii)本集团于客户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有所增加;及(iii)本集团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有所增长等。

由于本公司现时仍在编制及拟定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之管理团队根据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为依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阅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因此或会作出调整。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于2020年8月25日刊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现时可得资料而作出,惟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或审阅。此外,董事会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儘管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会有所增长,惟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财务表现仍然受到多项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展及全球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故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不拟作为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的预测,而且董事会难以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能否维持其盈利能力。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