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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

2020-02-25 00:00:00

兹提述(i)璋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有关(其中包括)订立关于合营企业及期权安排的该等协议之公告(「该公告」),该等安排涉及向太阳能发电项目提供管理及支援服务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寄发公告」,统称「该等延迟寄发公告」)。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最近期之延迟寄发公告所披露,载有关于该等协议之进一步资料及上市规则项下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审定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寄发通函的日期预期将进一步延后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