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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2-0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登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净额较去年增加不少于65%。撇除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上市开支约19.6百万港元,本公司预期将录得经调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净额较去年增加不少于25%。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净额增加乃主要由于(i)本集团的销售增加;(ii)接受香港政府根据保就业计划提供的政府补贴;(iii)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暂时减少及豁免支付社会保险费;(iv)本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登辉电器(惠州)有限公司(「登辉电器惠州」)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据此预计登辉电器惠州将从二零二零年到二零二二年连续三年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15%,而非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本公司尚未落实本集团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或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可予调整,并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公告详情,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下旬根据上市规则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