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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变更持续关连交易的订约方

2020-12-23 00:00:00

兹提述(i)SharkNinja(HongKong)及╱或其附属公司与九阳及╱或其附属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就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有关详情于本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刊发的招股章程「关连交易」一节项下披露;(ii)第一份公告;及(iii)第二份公告。

于2020年12月23日,SunshineRise、SharkNinja(HongKong)及九阳订立补充协议,据此,SharkNinja(HongKong)已将其于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责任转让予SunshineRise,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而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则维持不变。

上海力鸿持有九阳50.12%股份。上海力鸿为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由本公司拥有约83.75%权益,并由一组人士(作为控股股东集团)拥有约13.60%权益,而控股股东集团共同及间接持有本公司45.96%股权。因此,上海力鸿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九阳)为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16条项下的关连附属公司,而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载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