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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基工程控股建议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之进一步公告

2017-11-20 20:35:00

兹提述立基工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递交建议转板上市之正式申请(「申请」),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1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申请失效。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於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已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A章向联交所重新递交申请。董事会谨此强调,目前尚未落实建议转板上市之明确时间表。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告通知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有关建议转板上市之进展。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垂注,建议转板上市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後,方可实行。目前无法肯定建议转板上市将获联交所批准。因此,建议转板上市未必付诸实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