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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0-12-28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收购待售股份,总代价为2,863,000港元。

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下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