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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寄发通函

2019-12-06 00:00:00

谨此提述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租赁协议及转让协议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租赁协议及转让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提供之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租赁协议及转让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书;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原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董事会宣佈,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审订若干资料以载入通函,本公司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