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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配售控股股东的控股权

2021-10-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本公司获兴龙财务有限公司(「承押人」)告知,承押人已行使由盛途国际有限公司(「盛途」)以承押人为受益人所签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的股份抵押(「股份抵押」)项下的售卖权力。承押人已指示配售代理(「配售代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将盛途持有的全数322,409,404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1.02%)以每股0.13港元的配售价出售予11名承配方(「承配人」)(「配售事项」),而配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完成。据承押人告知并经配售代理确认,全数322,409,404股股份已成功配售,概无承配人因配售事项而获得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或以上。

配售事项完成后,盛途(其由支华先生全资拥有)不再持有任何股份,盛途及支华先生各自亦已终止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