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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1-02-22 00:00:00

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竭尽所能基准以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131港元配售最多130,000,000股配售股份。

假设由本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止期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将并无变动,则配售事项下之配售股份最高数目13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9.82%;及(ii)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54%。

每股配售股份0.131港元之配售价较(i)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146港元折让约10.27%;及(ii)股份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144港元折让约9.03%。

配售股份将根据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根据配售协议配售最高数目之配售股份,则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17,030,000港元,而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6,630,000港元(经扣除配售事项之佣金及其他开支后),相当于净发行价每股配售股份约0.128港元。

董事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发展其现有之服装采购业务、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及一般营运资金。

鑑于配售协议之完成须待达成配售协议之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因此配售事项可能会或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其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